新中國成立後,中共中央非常重視根治黃河水害和開發黃河水利工作。1955年,全國人大通過決議,要求採取有力措施,完成黃河上游劉家峽水電站工程的勘測、設計工作,保證工程及時施工。1958年,國家水電部成立劉家峽水電工程局,正式興建劉家峽水電站,併列為國家156個重點項目之一。1961年國民經濟進行調整,劉家峽水電站暫時緩建。1964年劉家峽水電站復工。1969年劉家峽水電站攔河大壩等工程全部澆築完畢。1975年劉家峽水電站建成發電,分別擔負著供給陝西、甘肅、青海等省用電的功能。新華社  (原標題:劉家峽水電站建成發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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