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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每日辣評
   有媒體稱:“禁摩限電”工作是今年深圳“民生實事”項目之一,被列為“法治通城”行動十大整治重點工作之一。禁摩限電專項查處行動轟轟烈烈地在各區開展,今年初至9月30日,全市共查扣涉摩涉電車輛29萬輛。然而,深圳市電動車不但沒有減少,反而越禁越多。
  關外早在2006年開始禁摩,2012年全市開始全面禁摩限電,怎麼到瞭如今,還是越禁越多?
   為何要禁摩限電?交警部門表示,由電動車、摩托車引發的事故頻發,死傷慘重。去年全市交通事故死亡476人,其中涉摩涉電死亡人數214人,而涉摩涉電死亡人數中有60%為乘客。
   交警部門認為,一方面,法律法規支撐不力,禁止摩托車上牌沒有法律依據。電動車是限而非禁。另一方面,“限電”是指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在規定路段和規定時間內進行行駛。然而,檢測政策規定只能以每輛車為單位進行檢測,每輛車的檢測費用達11000元。檢測難導致難以認定電動車本身是否非法。沒有辦法確定電動車的“超標”身份,因此要沒收一輛電動車很難。目前只要電動車所有人出具了購買電動車的正規發票後,交警將電動車查扣,車輛所有人繳清500元罰款就可以取回電動車。
   這就出現了邏輯問題,由於摩托車亂象,當年實施了禁摩;後來電動車熱賣,出現各種問題後,2012年又開始限電;現在如果拉客仔改騎自行車或者黃包車,是否又得限自行車?
   電動車的回潮,源於交通的不夠方便。據初步估算,深圳市電動車有400萬輛,遠遠超過了深圳市汽車的數量。因為交通微循環不暢通,不少城中村、股份公司則希望設立自己的村巴,但從現實情況來看,公共交通的設置仍由交委確定。早十年前,深圳市是有中巴的,到任何地方去都很方便。後來因為一個“亂”字被取消了,但代替中巴的交通工具卻遲遲不見蹤影。顯然,沒有具體的措施疏導交通微循環,禁止一種又一種存在風險的交通工具,也是徒然。
  (李天軍) 編輯:實習編輯  (原標題:深圳禁摩越禁越多 光“禁”不“疏”解決不了問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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